校内各有关学院:
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,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,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现对2013年上半年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盲评对象
凡拟在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,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,且学位论文通过了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检测,博士学位论文除有特殊规定外,全部实行双盲评审;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%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。
二、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
《工作日程安排》、《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》、《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》、《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》和《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》,详见附件。
三、有关工作说明
1.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,博士论文不得超过10%,硕士论文不得超过15%。其中,博士论文超过30%和硕士论文超过40%的,该论文不能进入盲评程序。
2.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、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。
3.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,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,确保论文质量。
4.我校新的《学位论文撰写规范》即将出台,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发布,请通知全体研究生(和导师)按新规范的形式要求(含格式与注释要求)完善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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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11日